grant

各類補助

home / 各類補助 / 補助要點

補助要點

國際科技人士短期訪問

國內學術研討會

微議程會議

提醒您:
申請補助案件之計畫書內容詳實程度、常態性會議與非第一次邀請之國際科技人士對台灣地球科學研究發展之貢獻與績效,將作為經費核定之重要評估項目。

國際科技人士短期訪問 - 申請補助要點

一、受邀國際科技人士資格
  1. 諾貝爾獎得主
  2. 國家院士級學者
  3. 國外大學或學術機構之學者專家
    註:上述資格也可至 國科會申請
  4. 具「大陸及港澳科技人士」之學者,請向 國科會提出申請。
 
二、申請方式

請於國際科技人士抵臺前先至國科會申請,如未獲補助,於國際科技人士抵臺前六週向中心提出申請;中心每月月底截止收件,有申請補助之需求者,請盡量提早辦理。
 

三、申請人資格

現任國內研究機構、大專院校之教學或研究人員

 
四、申請補助項目(擇一補助)
  1. 來回機票乙張
  2. 生活費用
  3. 機票及至多五天生活費(須填寫申請理由並進行兩次審查)
 
五、注意事項
  1. 同一受邀學者每人每年以補助一次為原則,如有特殊需要必須密集訪臺者,其間隔須超過八個月。
  2. 生活費補助以七天以內為原則;當次來訪不得重複支領國內其他公立機關之生活費補助。(若受邀學者來訪期間較長且需六天以上(含)日支酬金之補助,建議優先向 國科會申請)
  3. 受邀學者在臺期間應至少提供二次公開演講或座談,提供科學技術指導。
  4. 補助之生活費依中華民國稅法扣繳所得稅,由本中心負責代為扣繳。
  5. 前項補助經費由申請人先行墊付,待訪問結束後繳交報帳單據,核銷歸還墊付款項。
  6. 盡量避免活動行程僅限單一單位內或個人交流。
  7. 三年內再訪之申請案件,以符合並提供下列要項說明者將優先補助。
① 以國內學者為第一或通訊作者的國際期刊文章。
② 以受邀人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的國內期刊文章)。
③ 對等邀請國內學人訪問、或提供經費接待國內學者/博士後研究人員。
④ 其它具體的互惠合作研究事實。
 
詳細規定請見:
地球科學研究推動中心補助國際科技人士短期訪問原則

申請流程

開始提出申請
您目前為使用手機或瀏覽視窗太小,如欲申請補助,請使用電腦或拉大視窗來進行作業,謝謝您。